2014黄山中考中招填报志愿及相关政策解读

黄山市 2014 年中招填报志愿及相关政策解读

中考,是孩子们经历的人生一次重大抉择,能够考上一所自己满意的学校,除了理想的考试成绩外,正确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尤其重要。为给广大考生和家长们提供支持和帮助,市教育局招生办专门对今年我市中考填报志愿及相关政策采用问答形式给予解答。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这些问答。

艺术体育特长生如何报名考试、录取?

答:体艺特长生的文化课要达到所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85%(屯溪一中体育班按黄招考[2014]3 号文公布招生方案规定的分数),且要通过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携带准考证直接到相关专业考试学校报名(具体实施方案见黄招考[2014]3号文),考察合格后考生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否则不能录取。

通过什么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

答:6 月 22 日公布中考成绩和全市成绩分档表,同时根据计划数公布填报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线。考生成绩以招生考试部门发放的成绩通知单为准,请到所在中考报名点领取;为保证考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自己考分,中考成绩查询网站()、中国电信(16847775)和中国移动信息台(12580)同时为中考考生提供查询服务。

考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于6 月27 日前向所在报名点提出申请并进行查分。查分范围为试题漏改、错改和分数漏统、错统,主观题给分宽严不属查分范围。查分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志愿何时填报?如何填报?

答:今年我市将试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7 月1-4 日。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招生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填报前要仔细阅读《2014 年志愿填报流程》、《2014 年高中计划代码表》和《2014年中职计划代码表》,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

填报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志愿各批次间有什么关系?对考生有什么影响?

答: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5 个批次依次录取:第1 批体艺特长生,第2 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第3 批五年制高职,第4 批除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以外的公办普通高中,第5 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若前一批次被录取,就不得在后一批次录取,例如:填报体艺特长生且被录取,则不得被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录取;被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录取,则不得被五年制高职录取。以此类推,请考生注意前后顺序,谨慎填报。

为避免考生落档的情况出现,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成绩在本区县所处的位置,多层次填报学校,不要填报唯一志愿。

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各批次最多设三个平行志愿。所谓“平行志愿”,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均为并列志愿。平行志愿改变了传统的“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投档原则,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若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如何录取?

答: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也不是“平行录取”。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依照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A.B.C 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对于一位考生来说,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 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 学校,以此类推,只要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在投档过程中,如遇到某录取学校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的考生,则同时投档录取(即突破计划)。一个批次投档结束,投出档案的考生经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可录取。未能投出档案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应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学校排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增加录取机会。

志愿“落档”后,能否补录?如何补录?

答:正式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实际情况汇总计划缺额,对“落档”考生进行二次补录,补录只针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的公民办高中一律不得补录。补录的具体实施方案届时请关注黄山市教育局网站()。

哪些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的录取政策有哪些?

答: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跨区县招生的省示范高中,包括屯溪一中、歙县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包括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徽州中学、文峰学校、歙州学校、祁门瑞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艺特长生和特色班,包括屯溪一中国际班、体育特长生,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歙县二中和北岸中学体育特长生,黟县中学和徽州区一中艺术特长班等。考生只能填报所在区域有招生任务的学校,填报本区域无招生任务的学校,视为无效志愿。

民办学校录取政策:任何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不得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无法获得高中学籍,更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民办学校跨地市招生必须至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可以不拘于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但不能设定有碍公平的条款,例如“只招收唯一志愿的学生”。民办学校接收的学生必须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要求。

市教育局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市教育局严格执行“两个一致”,即原则上招生计划数与录取人数相一致,录取人数与入籍人数相一致;“两个坚持”,即坚持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下降,坚持招生计划不突破;“两个禁止”,即禁止各招生学校自行公布志愿指导线或其他承诺,禁止考生填报“空白志愿”或“无效志愿”;“两个查处”,即查处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代填志愿,查处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各公办高中录取仍坚持“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市教育局规定,凡未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证书,不允许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时,市招考部门根据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学籍予以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招生期间,市、县(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生举报投诉。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2542432(纪委监察室);2512968(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