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一、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履行承诺。
二、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标注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得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考试时间以考点确定的统一时间为准,考场内时钟时间为参考。
四、每科开考1 小时之前开始进入考点,自觉接受和服从检查人员三次入场检查。考点大门查验证件;操场设立专用检查通道和等候区域,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进行身份确认和禁带物品检查,实行“无声入场”;考场再次查验身份和查禁带物品,进行“三对照”。考点大门证件核查无误后,考生顺序进入操场专用检查通道(男、女分列)接受检查,检查合格考生方可到操场等候区域列队等待入场。检查不合格考生要退出检查通道,自行处理禁带物品后重新接受入场检查,仍不合格的,由考点成立的复检组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由检查通道入场,复检不合格退出考点。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必须接受入场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前25 分钟考生入场(第一科前移10分钟),每科开考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图》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左一行放在右上角),以便核验。
六、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有无漏印、重印、缺损、少页、字迹不清、污染等问题,如有应及时提出更换,开考后要求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提问时,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出问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码,在指定位置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传递文具、用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及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纸及统一发放的文具带出考场。
八、须用2B 铅笔填涂选择题、用0.5 毫米以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非选择题、非客观题。不许超区域以外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答题卡出现漏填、漏涂或字迹不清等问题,责任自负。每科考试结束前15 分钟不允许更换答题卡。
九、不准提前交卷,当科考试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场。违规考生交卷、接受处理后到指定休息室,待考试结束后退出考点。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卡、草纸、文具放于桌上,待监考人员依顺序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