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187。

    第三条  学院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概况: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 学院开拓办学思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内引外联,确立了面向社会、服务市场,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宗旨。学院本着让学生既成才,又成人的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注重对学生加强德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自治区教育厅和区外相关教育厅批准,2013 年面向区内计划招生1130 人,招生专业22 个;面向区外计划招生100 人(区外计划只招理工类男生),招生专业9 个。

内蒙古自治区 招 生 计 划

 

序号专  业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学备注
理工文史
1 高速铁道技术3 年兼招4800只招男生
2铁道机车车辆(机车方向)3 年 兼 招 4800只招男生
3铁道机车车辆(车辆方向)3 年 兼 招 4800 只 招 男 生
4铁道通信信号(信号方向)3 年 兼 招 4800只招男生
5铁道通信信号(通信方向)3 年 兼 招 4800 只 招 男 生
6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 年 兼 招 4800 
7铁道运输经济3 年兼 招 4800 
8铁道工程技术(工务方向)3 年兼招4800只招男生
9铁道工程技术(大型养路机械方向)3 年兼招4800 只 招 男 生
10工程测量技术3 年 兼 招 4800 
11供用电技术(铁道供电方向)3 年兼招4800 只 招 男 生
1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 年 兼 招 4500 
13建筑工程技术3 年 兼 招 4800 
14数控技术3 年兼招4800 
1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 年 兼 招 4800 
1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3 年兼招4800 只 招 男 生
17城市轨道交通车辆3 年兼招4800只招男生
18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3 年 兼 招 4800 只 招 男 生
1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 年 兼 招 4800 
20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3 年 兼招4500 
21计算机网络计划3 年兼 招 4500 
22动漫设计与制作3 年 兼 招 4800 
23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民族预科)4 年只招蒙文、蒙理3840招收“蒙语授课高中毕业生,学制增加一年”,第一年学费按该专业学费 80%收取,后三年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跨 省 招 生 计 划

 

序号招生专业跨省招生计划(单位:人)学费元/学年学制备注
山西 陕 西 河 北 宁 夏   青 海 甘 肃 吉林黑龙江
1铁道工程技术(大型养路机械方向)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 年 只 招 理 工 、 男 生
2供用电技术(铁道供电方向)招生 招生 招生 招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3高速铁道技术招生招生 招生 招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4铁道工程技术(工务方向)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5铁道机车车辆(车辆方向)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6铁道机车车辆(机车方向)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7铁道通信信号(信号方向)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8铁道通信信号(通信方向)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9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4800 三年 只招理工、男生

四、录取规程和办法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  报考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对铁路特种专业的身体要求。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不符合身体要求或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分数线,按投档比例进行提档,提档比例不超过 120%。

    第十一条  录取及专业安排

 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否则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以我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2013 年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学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五、其它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学生入学缴纳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杂费。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址:。

    2 、 学 院 招 生 咨 询 热 线 :0472-6915151/6915152/6915108/6915153 。

    3 、 传    真:0472-2222486

    第十九条  学院地 址 : 内 蒙 古 包 头 市 东 河 区 巴 彦 塔 拉 大 街 46 号

          邮    编:014040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