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7 月22 日电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2 日晚正式发布了2013 年高招本二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详细规定了本二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 月23 日8:30 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网将于考试院发布信息后第一时间发布详细的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299 分,理科类不低于312 分,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 月23 日8:30—15:00 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3 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庞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