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提前批民办体育类和艺术类补录志愿公告

江苏省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的填报和确认时间为7 月20 日14:00 至17: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具体计划详见《江苏省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计划》(可在填报志愿专设网站或上浏览或下载)。

二、填报志愿有关分数要求

报考体育类院校的考生成绩:男生不低于文化分216/专业110 分,女生不低于文化分216/专业100 分;报考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的美术类考生,考试成绩不低于文化分 224/专业 170 分,音乐类考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文化分 180/专业 205 分;报考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文化分不低于 170 分/专业合格。

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还须达到规定的分数要求。

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时,须持有相关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

三、填报志愿有关规定及要求

1.考生不得同时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

2.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传统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如两类院校同时填报则志愿无效。

3.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时,仅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并达到本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前期未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但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

5.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准确性,本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6.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后,须在7 月20 日14:00 至17:00 之间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亲笔签名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其他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3 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