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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重施工方和村民冲突事件丨8死18伤,2人被判死刑,现发回重审

  • 专业分类:项目管理
  • 2017-04-13 09:06

豆丁施工综合整理自中新闻、网易、新华网、凤凰网


2014年10月14日,云南晋宁发生一起施工方与村民冲突事件。此次事件造成7名施工方人员和村民共8人死亡、18人重伤至轻微伤、多人财物不同程度受损的严重后果。


2016年2月5日,昆明中院对被告人杨富等21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海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杨富、陈俊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红珍、杨汝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丹、杨贵明等16人以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七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其中,对被告人张燕阳、杨宝明、张宜晋、李勇、杨许宣告缓刑。

被告杨汝明的辩护人李春光律师提供的云南省高院判决书显示,宣判后,李海英、杨富、杨汝明等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图为云南省高院判决书。 钟欣 摄

图为云南省高院判决书。钟欣 摄


2017年4月,云南省高院日前以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将昆明市晋宁杨富等21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发回昆明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这个事件是目前豆工知道的、有据可查的最大一次施工方与当地村民冲突事件,现在云南高院已发回昆明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人命关天,希望再审结果公平、公正吧。对于此次事件,豆工查阅了一些资料,现整理如下,希望对我们施工单位在处置类似事件时,有所借鉴。


事件起因


晋宁县城镇富有村部分村民因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问题,与建设施工方素有矛盾纠纷,以致项目于2014年5月中旬以来陷于停滞状态。

当地村民表示,由于项目的侵占,生活困难,而最初承诺的12万元一亩的补偿却变成了每个人4.3万元。“以前我们这里都是农田,种菠菜、生菜、油麦菜等大棚蔬菜,每亩一年能有7万多元的收入。所以听说每个人只有4.3万元的补偿后,很多村民拒绝。”

云南省政协前副主席杨维骏,长期关注昆明市基本农田被强占事件,就冲突原因,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杨维骏,杨维骏表示,因强占农田引发冲突。

杨维骏说:云南大搞土地开发,地方政府强占基本农田的情况时有发生。

村民都靠种地为生,突然征收土地,村民都无法接受。对于征收土地的价格,村民更无法接受。按照市场价,当地的农田为400万一亩,而给村民的价格为12万一亩,这样一亩就相差300多万。对于中间的差价,钱的流向去了哪里,村民都表示怀疑。对于村民来说,没有了土地,生活不能保证,即使按照400万一亩的价格补偿,村民也不会同意的。


事件经过


2014年10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在昆明晋宁县富有村村口的“保土地值勤点”,二十多辆卡车开始集结。卡车上运着上千名身着制服、避弹衣,头戴钢盔的打手。他们一手提着钢盾,一手提着长刀或长棍,身上挂着装满石头的挂包。

中午12点左右,两千多名富有村村民及邻村赶来帮忙的村民,在村口“保土值勤点”处,与一千多名打手开始对峙。

打手一方看到村民人数众多,便派了八个全副武装的打手进村里查看底细。村民抓获这八名打手后,以他们为人质,隔空喊话,要求对方进村谈判,未获回应。

对峙持续到下午两点左右,冲突开始。一方,是一千多名全副武装的打手;另一方,是两千多名手提农具的村民。打手从三条路包抄,向村庄发起进攻。

15时许,双方发生大规模持械冲突、打斗。其间,8名被扣押人员身上的汽油被点燃。械斗中,造成王某某等7名施工方人员和村民舒某某共8人死亡、18人重伤至轻微伤、多人财物不同程度受损的严重后果。


处理通告


2014年10月19日,晋宁县人民法院、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晋宁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22日,共有23名涉案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在接受审查后,已全部释放,听候处理。10月22日,公安机关对拒不投案的刘某安(男,45岁,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人)、陈某孟(男,28岁,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人)、韦某兰(女,41岁,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人)、王某荣(男,68岁,居住在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王某云(男,40岁,居住在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拘传,对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官员处理


昆明市纪委和晋宁县纪委分别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16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和党政纪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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