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住建厅、建筑管理、安全科、工程视频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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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江苏省住建厅通报了2起高坠事故,共2人死亡。19年以来,江苏省已发生30起高坠事故,共31人死亡。 2019年6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常州市恒力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一、车间二、门卫消防泵房水池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19年5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吾悦华府大商业3号电梯井梁拆除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处罚: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文件原文: 关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6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恒力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一、车间二、门卫消防泵房水池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王惠芬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刘全胜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平燕峰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张文彬 事故概况: 2019年6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常州市恒力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一、车间二、门卫消防泵房水池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63岁,四川省丹棱县人)在车间一钢结构屋面固定彩钢瓦材料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9.3米左右),现场无目击证人,经120现场抢救无效,于17时30分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关于江苏**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5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吾悦华府大商业3号电梯井梁拆除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时间:2019年5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田秋实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未到位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李加明 事故概况: 2019年5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吾悦华府大商业3号电梯井梁拆除工程工地,在对3号电梯井顶部横梁拆除时,正在拆除的混凝土梁突然断裂,掉落的混凝土梁砸中电梯井脚手架,导致1名拆除工人(男,31岁,灌云人)从6楼作业面(高度约18米)坠落。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将该工人送至连云港市中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晚上23时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江苏省内高处坠亡事故已公布30起,希望各位工程人加强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 2019年5月23日下午 南京市高淳新区整体化建设项目古柏韩村安置房C标段(3#楼、4#楼、10#楼、11#楼、12#楼、17#楼、18#楼、室外附属工程)工程工地,1名钢筋工在3号楼5层楼梯口绑扎钢筋时,不慎从楼梯口坠落至4层楼梯口(坠落高度约2.9米)。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5月14日上午 昆山广电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亭盛荟花园二期7-15#楼、地下车库(二期)、物业用房、2#开关站、2#变电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处罚情况:1、停工整改,复查合格方可复工;2、自发文之日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 2019年5月10日上午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北、景华城东R16031地块首期消防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养老院2号楼4楼室内进行消防预埋接线盒清理时,因所站立的操作架失稳致其跌落至室内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5月5日下午 无锡市江阴市青阳镇年产10000吨冷拔钢管及2000吨活塞件新建项目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车间一)K轴—L轴钢结构屋面进行彩钢屋面板安装作业,作业中不慎踩在未经锚固的彩钢板上方,因未锚固的彩钢板承受不住该工人的身体重量,导致其直接从钢结构屋面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1.4米),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青阳医院抢救,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5月4日中午 常熟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项目3#厂房项目工地,1名工人(男,62岁,安徽省舒城县人)在办公楼北侧与厂房交接处的外脚手架脚手板铺设过程中不慎从操作面坠落至地面(高度约5.4米),随即由现场管理人员送至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江分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5月1日上午 句容市吾悦广场二标工程工地,1名外墙涂料施工人员在1#楼楼顶(23层)进行吊篮移位,在下放吊篮钢丝绳时不慎坠落至地面,经120确认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25日下午 淮安市淮阴区开源珑城二期工程工地,1名女姓工人和1名男姓工人在41#楼30层风井处不慎坠落,(坠落高度90米左右,坠落原因不明正在调查),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25日上午 镇江太古城一区一期3#商业及地下车库二期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3#商业楼采光雨棚主入口位置进行玻璃安装施工时踏空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30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24日中午 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地2017-B10-A、B号地块工程工地,1名塔吊司机从27#塔吊塔身内部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16米左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未第一时间报警及送医院救治,未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而是将该塔吊司机擅自拉离事故现场并在运送至张皋汽渡时被卡口警察发现,发现时该塔吊司机已无生命体征。 处罚情况:1、停工整改;2、自发文之日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 2019年4月21日上午 金科张家港香山项目(2013-B74-A 地块)-张家港金科博翠名邸桩基土建安装及相应地库工程工地,1名EPS线条安装工在该工地23#楼的外脚手架上打孔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0米),伤者因伤情较重,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16日下午 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工程工地,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名钢结构工人在施工4#厂房楼层板时,不慎高处坠落(坠落高度约10.6米),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情况: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4月13日上午 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村经济适用住房-雨花台区古雄村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四期工程工地,南京皖路脚手架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在除拆3-06栋第5层脚手架时,不慎从脚手架外侧跌落至地面(高度约为14米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10日上午 宿迁市宿豫区经济开发区恒丰御江山二期15#楼工程工地,1名施工人员在五层清理模板过程中不慎从物料平台坠落(坠落高度18米左右)至地面,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9日上午 常州经开区丁堰街道东城路以西东方二路以北地块三期开发项目3.1期工程工地,常州宏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名水电工在1号房乙单元13层北侧一房间内进行水电穿线作业时,不慎从北侧窗口处坠落至2层天井平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7日下午 南通市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工地,1名架子工下班后去拿遗忘在13#楼北侧4层外脚手架上扳手,从外脚手架攀爬至4层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7日上午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生产车间外粉刷过程中突然从4层脚手架坠落至2层屋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4月6日上午 由无锡北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羊尖工业园新建生产车间、配套用房;年产200吨大型工程塑料板材和5套通用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工程工地,1名木工在1号车间准备2层楼板模板铺设时,不慎从搭设于底层的模架顶部摔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3月28日下午 苏州市吴中区信和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工地,1名安装工人在8米高钢结构梁上安装檩条时,不慎从梁上跌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3月23日上午 红星生活小镇(1#-13#)工程工地,1名混凝土破凿作业工在1#楼西北角1层雨棚处(距地面高度约7米左右)下爬至北侧外架过程中“踩空”失足直接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3月14日下午 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二期西区幕墙施工二标段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A2栋楼顶拆除轨道吊支撑件架体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77米),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3月12日晚上 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进行钢结构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25米),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结果: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3月12日下午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乐金化学新能源科技电池一工厂新建工程主厂房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主厂房23—24/G—J轴3层屋面进行钢结构补螺丝时不慎坠落至1楼地面(坠落高度约23.5米),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3月4日下午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高新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内的“毛条车间、仓库、自动化仓库二”工程工地,1名架子工在自动化仓库二北立面外脚手架第5步操作层上进行搭设脚手架作业时不慎高处坠落(坠落高度约9.3米),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苏州市住建局对此事故的初步处理结果:停工整改、不得参与投标!) 2019年3月2日下午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隧道(中新大道-塘浦路)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坡道处切割围护支撑横梁时,不慎坠落(坠落高度3.2米),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结果: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2月25日上午 苏州高新区苏地2017-WG-29号地块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17号楼7层东南角整理木方过程中,从7层(高度大约20米)架子里向外探出身张望,不慎跌落,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2月22日下午 常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TJ-10标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运营综合楼11层楼办公室内准备安装消防喷淋,当爬到人字梯第3步(约1.1米左右)时跌落,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结果: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1月26日下午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年产16万台(套)物流设备制造项目工程工地,1名钢结构安装工人,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从钢结构屋面下来时,未从专门爬梯下来,为图省事、走捷径,从临近的钢柱上爬下来的过程中,脚踩滑不慎失落坠地,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19年1月12日下午 南京市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轩南京年产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1#厂房钢结构安装顶棚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1米),当场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高空坠落事故连续多年占据榜首,成为“高发区”和“重灾区”,占到事故总数50%以上。 事故证明:只要是高处作业,安全带还是可以保命的!下面的动图送给不愿佩戴安全带的员工: 1、一不小心,万丈深渊! 2、高空作业,触电坠落身亡 3、脚手架不稳,白送性命 4、工地坍塌 5、大货挂倒,不幸坠落 6、一把没抓稳 7、幸好是个身手敏捷的小伙子 8、毫无安全意识 9、一把没抓稳 10、智商如此捉急 11、大树的报复 最后一张,安全措施做到位,即便点再被,死神没机会! 高处作业标准化视频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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